防城港市防城区一名少年偷拿了家里的钱,买了一部2999元的手机。8月14日晚,孩子的家长梁先生才知道此事,16日,他去手机店退货时,遭到店方拒绝。8月17日下午,经协商,手机店终于给梁先生退还了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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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梁先生介绍,他的小孩今年13岁,开学就要读初中了,平时在家乖巧勤快,但这次不懂是怎么回事,8月9日晚,孩子从家里偷偷拿了3000多元的现金,10日晚到防城区人民路一家手机店买了一台价值2999元的OPPO手机。
孩子买了手机,梁先生及爱人并未发现。8月14日晚,梁先生的爱人叫小孩洗碗时,小孩在厨房里待了很久,他爱人进去一看,原来他一直待在厨房里玩手机。梁先生和爱人到房间一检查,发现3000多元现金不见了。
在家里人的追问下,小孩承认了自己偷拿钱去买手机的事情。梁先生检查后发现,小孩买来的手机没有插入电话卡,上面下载了一些游戏及一款聊天软件。梁先生认为,因为小孩是未成年人,购买这么贵重的物品,家长完全不知情,商家不应该将手机卖给孩子。8月16日,在小孩的带领下,他到手机店要求商家退款。
“当天店里的工作人员不愿意退款。”梁先生说,店主的意思是手机已经卖出去了,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
无奈之下,梁先生向南国早报反映了此情况。17日下午,记者来到防城区人民路,找到梁先生小孩购买手机的店面,向工作人员表明来意之后,该工作人员向其领导反映了情况,最后表示愿意退款。
随后,赶来的梁先生将手机、耳机、充电器、数据线和收据等物品交给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人员查看后说没问题,当即将2999元退还给了梁先生。
梁先生退货后,对店家的态度表示满意,也对本报的帮助表示感谢。他说,他会认真教育小孩,以免再出现类似事件。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钟小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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