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南宁市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1~8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并曝光了涉及广告违法、虚假宣传、合同违法以及无照经营等典型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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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违规经营被投诉
或被工商等部门约谈
近期,南宁有一批房产开发企业及项目因存在违规经营等行为被市民投诉。
主要包括:通过现金方式收取房屋改造费、指标费等变相加价或额外收费,以存入资金或交纳会费方式设置购房条件,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预订性质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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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诉涉及的开发企业及项目有:
1.广西汇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江南区金阳路38号汇东凯旋城项目
2.南宁君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邕宁区新邕路198号君华锦云项目
3.广西乐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良庆区凤凰路101号阳光尚都项目等。
记者获悉,针对上述情况,南宁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部署,由住房、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于近期约谈相关企业,联合开展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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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查处房产违法案件并进行罚款
据了解,今年1~8月,全市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案件29起,罚没款合计7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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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今年以来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关于商品房的投诉举报共293件,投诉的主要问题有:
消费者交付定金后,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按时开盘销售;开发商违约,提供的车位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开发商延期交房;消费者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临时抬高售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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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典型违规行为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工商局发现南宁房地产行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类典型问题:
1.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销售宣传,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相关内容;
2. 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最终解释权”用语,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3. 广告中存在“本楼盘紧邻地铁某号线”的内容,但未标明“在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相关内容;
4. 在广告中宣传“本楼盘距离某地多少时间”,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5. 在广告中宣传房屋的“户型面积”,但是未标明为“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6. 在广告中将商住两用楼盘仅宣传为商用楼,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7. 在广告中宣传“本楼盘获××满意度调查第一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8. 在广告中宣传楼盘的“投资回报率”,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相关案例:使用“最”字表述,属发布违法广告
广西××房地产咨询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网站中,发布了内容为“××地产是目前广西规模最大、服务链最长的品牌地产综合服务机构,熟谙房地产业界操盘手法……”“××置业是广西目前规模最大,也是唯一一家具有强大一二手联动平台的品牌中介服务机构……”的企业宣传广告。
上述广告内容,使用了规模最大、服务链最长、服务最专业、营业网点最广泛、成交率最高等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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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君提醒,大家今后若遇到类似的情况,也可拨打投诉电话向住房局等部门反映情况。
投诉电话
违规销售中介行为投诉电话:南宁市住房局0771-4856322
违法广告、合同欺诈行为投诉电话:南宁市工商局12315
价格违法行为投诉电话:南宁市物价局12358
来源: 南国早报房地产事业部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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