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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 | 婚前房产约定夫妻共有,离婚可反悔不分吗?

阅读数:54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覃香妮(见习) 记者:石慧琼
看看律师怎么说>>>>>>

郑先生问:2020年,我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88万元的商品房,有房产证。后与唐某结婚,书面约定该房屋共有。2021年,因唐某擅自终止妊娠致使双方感情破裂,其同意协议离婚,但要求分割一半房产。但这是我的婚前财产,能不分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虽然房屋为你婚前财产,但婚后你与唐某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且该约定有法律效力,因此协议离婚时女方可以请求分割房屋,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处理。

2月11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 刘丰铭 广西厚荣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等经济纠纷、金融、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1330771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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