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来宾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5万元。据悉,这是今年以来,爱尔眼科第二次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1月8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来宾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三楼检验科的冰箱内存放的标称注册人/生产企业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6个品规医疗器械已经超过有效期。
其中,标示名称为“尿素(UREA)测定试剂盒(紫外-谷氨酸脱氢酶法)”“尿酸(UA)测定试剂盒(尿酸酶-过氧化物酶法)”“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测定试剂盒(IFCC法)”“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IFCC法)”“直接胆红素(D-Bil)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氧化法)”“葡萄糖(Glu)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的6种医疗器械均已开封使用,分别超过有效期1个多月至4个多月不等。经计算,该公司使用了上述超过有效期后的试剂盒至少1609次。
执法人员通过检查该公司提供的上述医疗器械供货方相关证明文件和《检验科项目一览表》,以及“尿酸(UA)测定试剂盒(尿酸酶-过氧化物酶法)”和“葡萄糖(Glu)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的入库单、出库单,认定该公司上述医疗器械均已过期。随即,执法人员对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明,该公司使用上述6个品规已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共7643.05元。今年2月14日,来宾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在法定期限内,对方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3月1日,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并对过期医疗器械进行扣押,并罚款2.5万元。
对此,爱尔眼科3月2日晚通过微博回应称,被查的过期医疗器械是手术过程中使用的小器械,按流程应定期清点清理,但手术室负责人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医院已虚心接受监管部门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地医院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所有相关科室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刻整改。
据了解,今年2月17日,爱尔眼科旗下子公司——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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