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疫情防控执勤警组在原来宾北高速收费站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工作。16时30分,执勤民警对一辆粘贴临时车辆号牌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所粘贴的临时号牌属于其他车辆,当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民警将该车所粘贴的临时号牌与该车信息进行比对检查后,告知驾驶人该车辆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然而,驾驶人邓某却满脸的不可思议,并着急说到:自己是个持有A2驾驶证的老司机,多年开车上路很少有违法行为,更不用说是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这么严重的违法行为。
“我这刚从柳州4S店提的新车!”
“临时号牌也是4S店给的,还在有效期内啊!”
“新车都没进家门,怎么这号牌就成使用他人的车辆号牌了?”
面对邓某的不解,民警耐心地解释到:其所粘贴临时号牌是3月1日签发的,3月16日到期,有效期不存在问题,但这张临时号牌却是一辆二手车辆的临时车牌,并非新车的临时号牌,且临时车牌上的车辆识别信息和车架号与邓某新车的车辆信息车架号并不相符。
邓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其提车时大意了,没有对4S店提供的临时号牌进行检查,这才导致出现上述情况。
最后,邓某对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邓某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除此之外邓某还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大部分的汽车销售商在售车时会有一项贴心的服务,那就是帮上临时车牌或正式车牌但对于很多车主来说确实提供了便利,但要提醒大家,在办理提车拿到临时车牌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地检查临时车牌上的车辆信息,是否与自己的新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不要使用,不然一旦驾车上路被交警部门查获,结果就会与邓某一样。
新车在正式车牌没有下来之前临时牌照就是车辆的“身份证”,上面的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忽视特别是在提车时一定要认真核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