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彭庆
因未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北海一男子驾车进入小区时被拦。恼怒之下,他竟连续多天掰弯小区道闸栏杆,导致物业中心损失2400元。6月21日,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涉案男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罚金5000元。
▲庭审现场。银海区法院供图
李某伟是北海人,家住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某小区。2020年3月27日,他驾驶小汽车返回小区时,被值班保安告知门前的自动识别道闸栏杆无法打开,不允许驾车进入小区。保安解释称,李某伟没及时缴纳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
但李某伟并不听劝。恼羞成怒的他下车将该小区北门入口处的一根道闸栏杆强行掰弯,随后启动车辆进入小区。
此后的3月28日至30日,李某伟为开车进入小区,又先后两次在同一地方强行掰弯道闸栏杆。
事后据统计,李某伟的行为直接导致3根道闸栏毁坏,造成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损失2400元。
记者了解到,由于李某伟态度嚣张,小区物业中心很快报了警,并将他起诉至法院。当地检察机关介入后,李某伟主动赔偿了小区物业2400元损失费,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6月21日,由检方公诉的此案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伟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成立。而被告人李某伟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李某伟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案发后主动赔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相关事实和情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伟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醒,在遇到各类矛盾和纠纷时要选择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切不可冲动,否则矛盾解决不了,反而会触犯法律。
编辑 农诗祺(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