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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丨哥哥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弟弟能否继承?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记者:经小飞 实习生 毛炫懿

陈先生问:我哥哥因病去世了,哥哥的孩子也都在其之前去世,哥哥没有孙子孙女,父母早年也过世了,现就剩下嫂子和我。我哥生前有一套房,我作为弟弟,能继承哥哥的遗产吗?

韦亮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嫂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确定你享有继承财产的情况下,依法由你嫂子继承你哥的遗产。

值班律师:韦亮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房屋、土地纠纷、离婚财产分割、追索工程款、交通事故纠纷、公司诉讼等案件。

联系电话:1524070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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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农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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