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12时许,南华大学在其官方微博最新回应:经调查核实,我校学生何某某违法行为属实,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后续将按程序办理。
我校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积极营造文明向上的育人环境。感谢广大网友对我校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1日早上,南华大学官方微博曾发声明称:关于网传何某某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的反映,学校目前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学校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出来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报。谢谢大家对学校的关心和关注。
3月20日,网友发布消息称,有南华大学学生盗用女生照片贩卖淫秽信息牟利。被盗用照片女生表示,自己在3月13日被人告知有人发布自己的照片,一些不堪入目的图片正脸都是自己,才发现自己被恶意P图,被盗图片均来自自己朋友圈。而涉事学生何某程已经保研,还曾获竞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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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发生此类事件已经不止一起。3月17日晚,有网友在网上发文称,某大学一名男生系自己的高中同学兼曾经好友,这名男生多次将女性同学、好友发在朋友圈的照片,发到色情网站上,并恶意p图和造黄谣。
2023年1月5日,受害女生曾找到造谣者赵某峰与其当面对质此事。后者承认其所作所为并表示,“我这个人本来就有点心理变态,我也不遮遮掩掩。”
3月18日苏州大学官方对此事回应称已启动调查。
造黄谣会涉及哪些违法行为?受害者该怎么办?
此前,针对苏州大学一男生造黄谣事件,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职律师郭凯表示,将恶意制作的淫秽图片在网络上传播,是一种捏造事实并公然贬损特定自然人的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视其行为严重程度,可能构成侮辱罪。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春认为,谣言的危害性不亚于暴力犯罪,受伤害的被造谣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受害者可以起诉对方侵权,严重的话,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过程中有两点需要注意:
首先,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情节尚不够成刑事犯罪的,作为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处罚。“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建议受害人尽可能固定好对方违法行为的证据。”沈春说。
他特别提醒,发现自己被造谣、被侵权的信息之后,需要及时固定证据,通过下载、截图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在证据没有灭失之前,尽快对能够证明侵权结果的电子数据进行证据公证。
编辑 戴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