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刘冬莲 文/图
7月3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广西加强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3月8日以来,已有4766名困难妇女儿童获广西各级检察机关救助,并获发放救助金5688.4万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同年3月8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目标,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自《意见》出台后,广西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对几类困难妇女儿童增强主动救助意识,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包括:进入检察办案环节、有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生活困难妇女儿童;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的困难妇女;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需要救助的妇女等。
妇联方面,由广西各级妇联组织持续对所受理的临时救助申请、来电来信来访、基层走访关爱服务,以及实施“春蕾计划”“蓝天助学”等公益项目中的困难妇女儿童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并依托各级妇女维权工作站、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舆情监测等渠道进行关注,发现相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截至2023年6月底,全区妇联组织共向检察机关移送救助线索263件,救助妇女123人、儿童1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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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若凡 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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