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罗贝尔 彭倩(实习生)
谭先生问:
谭某是某运输公司职工,主要负责车辆维修兼年检。2021年3月19日,谭某在驾驶公司车辆办理年检的过程中,发现车辆轮胎需要更换,于是驾车前往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更换轮胎,其间谭某突然昏倒在地,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身亡。运输公司认为谭某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谭某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韦英梅律师解答: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但不局限于日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还包括其他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在外出办事途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收尾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二、因工外出期间所涉及的时间和区域,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与工作内容相关,无论其发生在何地何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工伤。
据谭先生陈述,谭某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中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属于工伤。
值班律师:北京嘉润(南宁)律师事务所 韦英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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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波 蒋为(见习)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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