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刘冬莲/文
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每人给予30万元奖励;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实施专项计划、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激励保障等9个方面出台了多项举措。
▲南宁市技能人才在操作汽车检修系统。资料图片
根据《措施》,广西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完善办学设施设备。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将被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广西还将建立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作为办学经费、绩效工资。
广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主评价,鼓励企业打破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允许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根据《措施》,广西将实施数字技能骨干人才计划,建设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在竞赛中增设数字技能类赛项;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开发乡村特色技能项目,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梯次培养乡村工匠。
《措施》还提出,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通过评选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15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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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敏 吴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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