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一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获奖作品的决定》,共50件(部、首)作品获第十一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
经资格审查、专家复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和公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日冕》等11部文学类作品,《当代小说的话语转向与叙事变革》等4部文艺理论评论类作品,《青春遇见》等5首音乐类作品,《碧海蓝天新港湾》等6件美术类作品,《董其昌〈画禅室随笔〉选抄》等3件书法类作品,《中国首次记录冠斑犀鸟在喀斯特崖壁上繁殖》等3件摄影类作品,《大山的女儿》等11部广播影视类作品,《木匠哥的钢琴梦》等2部戏剧类作品,《禾下乘凉梦》等3件舞蹈类作品,《除五瘴》等2件曲艺杂技类作品,共50件(部、首)作品获第十一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
广西最高文艺奖——铜鼓奖
铜鼓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广西最高文艺奖,每两年评选1次,主要用于奖励代表广西文艺创作最高水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激励文艺工作者,推动全区文艺事业高质量繁荣发展。
铜鼓奖设文学类、文艺理论评论类、美术类、音乐类等10大类奖项,除作品奖外,相关艺术门类设单项奖。在规定的时间内,凡在广西生活和工作的文艺工作者创作或表演的文艺作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参评铜鼓奖。
一、文学类(11部)
二、文艺理论评论类(4部)
三、音乐类(5首)
(一)作品奖(3首)
(二)表演奖(2首)
四、美术类(6件)
五、书法类(3件)
六、摄影类(3件)
七、广播影视类(11部)
(一)作品奖(8部)
(二)单项奖(3部)
八、戏剧类(2部)
十、曲艺杂技类(2件)
编辑 丁春霞(见习)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