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梁雅佳
近日,南宁市民张女士向南国早报反映,她家阳台的雨棚被人高空抛下一块西瓜皮砸穿,但找不到肇事者。
张女士家住南宁嘉和城温莎北郡。5月18日,她和家人从外地回家后发现,自家阳台的塑料雨棚有一个大洞,地上有一块成人手掌大小的西瓜皮。她推测是楼上的邻居将吃剩的西瓜皮扔下,砸中了雨棚。
张女士家中阳台的雨棚被砸出窟窿。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梁雅佳摄
张女士家中的地上有一块西瓜皮。受访者供图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看到,张女士家住5楼,为了阻挡雨水与高空抛物,在阳台上方安装了雨棚,由此可推断出西瓜皮从5楼以上扔下。
“发现这个大洞后,我马上报警并联系了物业管理人员。”张女士说,由于该楼栋没有安装外墙摄像头,警方和物管公司的调查没有进展,也没有业主承认。虽然此次没有砸中人,但高空抛物行为非常危险。
5月21日,小区物业管理方答应帮张女士修复雨棚,同时加大对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
张女士家阳台位于5楼的外延处,阳台上安装了雨棚。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梁雅佳摄
广西聚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莫蕊丽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发生高空抛物时,高空抛物致损且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自证清白者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非“全体业主”)应承担补偿责任;若物管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如未装监控、未警示风险),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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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春霞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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