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决定于2025年5月22日12时启动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
启动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桂防指〔2025〕9号
各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预报,5月22日夜间至24日我区将出现今年“龙舟水”期间首场强降雨,自西北向东南有一次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天气过程。广西气象台已于2025年5月22日11时发布暴雨四级(蓝色)预警。
鉴于本次强降雨过程落区与前期有所重叠,局地雨量大,致灾风险高。根据《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2025年5月22日12时启动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当前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加强滚动会商研判,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强化落实预警与响应联动和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提前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严防山洪和地质灾害等造成群死群伤。响应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22日
编辑 丁春霞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刘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