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何坪阳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国铁建·安吉山语城小区的业主任女士反映,其刚装修完成尚未入住的新房存在严重漏水问题,直接导致吊顶变形,损失金额约3000元。她曾多次反映,但物管以过了质保期为由拒绝处理。8月12日,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表示,可以帮其处理但不赔偿。
业主:新家变成“水帘洞”
据业主任女士介绍,该小区于2019年交付。她2023年购入此房,并在当年7月份完成收房。她所购买的是顶层复式结构的毛坯房,客厅挑高约6米,上下各有一扇推拉窗(或门)及一个阳台。在装修过程中,任女士对下方阳台空间进行了改造:拆除了原有的推拉门,并将下方阳台封窗后纳入户内使用,上方开发商原配的窗户及阳台结构则未做改动。
任女士家客厅挑高约6米,上下各有一扇推拉窗(或门)及一个阳台。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何坪阳摄
然而,在经历了近期的几场大雨后,客厅开始出现严重渗漏。雨水主要从上层窗户及阳台区域大量往下渗,“漏水漏得跟水帘洞一样”。任女士说,起初怀疑是封窗施工的问题,因此多次联系工人上门排查,工人查看后,发现上方阳台楼板存在多条纵横交错的裂缝,其中最长的一条贴着推拉窗底部贯穿整个阳台。
下方阳台吊顶靠窗一侧水渍明显。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何坪阳摄
任女士据此怀疑家中渗水是阳台裂缝导致,多次向物管反映并要求处理。但物管认为该部分不属于《中国铁建·安吉山语城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约定的防水工程范围,门窗已经过了保修期,且不明确裂缝是否因任女士施工导致,因此拒绝承担维修责任。
任女士购房时签署的确认函。受访者提供
意外:阳台惊现渗漏孔
8月7日下午3时许,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任女士家中看到,客厅上方推拉窗下的地面上,整齐排列着6个锅具及塑料桶,用于接上方渗漏的雨水,部分桶内仍有积水未干。“一下暴雨,雨水就从上面窗户倒灌进家里。”任女士的母亲刘女士说。而阳台封窗区域近窗一侧的白色吊顶边缘,出现了一条长约3.2米的水渍带,几乎与阳台等长,受潮部位也已下沉变形。
任女士的家中摆着一排锅具及塑料桶,用于接水。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何坪阳摄
当天下午,任女士请到的工人在涂刷防水材料时意外发现,上层阳台楼板除原有裂缝外,其中一根护栏柱底部有一个直径约1厘米的孔洞,往里注水时可以看到水迅速下渗,并浸湿下方吊顶里的填充材料。刘女士认为,这属于建筑质量问题,希望物管能联系开发商广西领筑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赔偿因渗水导致阳台吊顶受潮变形造成的损失,金额约3000元。
客厅上方阳台护栏底部的孔洞。视频截图
当天同一时间,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尧先生带着项目工程处负责人上门查看。尧先生称,上方窗户漏水问题前一日已处理,在凹槽处钻了排水孔。针对阳台裂缝及新发现的孔洞,他表示物管可以打胶封堵。若业主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报告,明确房屋需维修,物管也会向地产公司反馈并申请维修费用。
物管工作人员在上方推拉窗凹槽处打的排水孔。受访者提供
物管:可以处理但不赔偿
8月12日,记者再次联系尧先生。他表示,地产公司已于8月7日晚将整个项目的房屋售后事宜移交物业公司全权处理。
尧先生称,物管可以对任女士家阳台的裂缝和孔洞进行打胶封堵,并且基于与业主友好沟通协商的情况下,同意为任女士重新粉刷受潮吊顶,但不愿意赔偿,“业主自行改变原有空间规划和设计,导致的损失应该由她自己承担”。
该项目房屋质量保证书。受访者提供
对此,南国法援律师刘丰铭指出,此事件争议的关键点在于业主装修行为与漏水之间有无因果关系。首先,业主可以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上层阳台楼板裂缝成因。若证实裂缝非业主装修行为所致,且系裂缝直接导致漏水,开发商应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其次,开发商原装窗户渗漏及上方阳台护栏孔洞导致的漏水,均属建筑主体质量缺陷,开发商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后,开发商提供的确认函及质保书中相关免责条款,因单方免除己方义务、侵害业主权益,应属无效条款,物业公司有义务帮业主协调开发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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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诗圆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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