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实习生李品宏 文/图
南宁市大都郡二期业主反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实行“电价分离”后,费用涨幅明显。此外,有业主发现服务费远超电费——比如充电4小时,却被收取10小时服务费。11月2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据业主覃先生介绍,今年2月初,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模式改为电价分离。9月后,一些业主发现充电费用涨幅明显。该小区的电价分离收费模式为:电费0.5441元/千瓦时(政府定价),服务费0.18元/小时(市场调节价)。业主查询账单后发现,充电约4小时(实际耗电0.52度)仅需支付电费0.2829元(0.5441元/千瓦时×0.52度),但服务费却按10小时收取,合计1.8元,是电费的数倍。

覃先生表示,他充电约4个小时,消费记录却显示充电时长10个小时。
“这很不正常!充电4小时,为何要按10小时收服务费?”覃先生表示,经他统计,1月份电价分离实施前,他每月的充电费仅18.23元,9月已涨到27.07元,整体涨幅约48.5%。“没改之前,像48伏的电动自行车,每次充满电花费不超2元,现在早就超了。”
覃先生说,他在业主群里提到最近充电费用上涨后,不少业主查询账单,也发现费用明显上涨了——服务费与电费的价差基本达到3倍,有的甚至高达七八倍。
采访中,多名业主表示,近期确实发现服务费存在异常——有的电费是0.244元,服务费却高达1.44元,怀疑服务时长计费不合理。
11月2日,记者到该小区负一楼地下停车场看到,这里停放着不少电动自行车,部分正在充电。充电主机上张贴着充电收费公示牌,显示服务费为0.18元/小时,实行市场调节价。

充电收费公示牌。
该小区物管方前台工作人员周女士表示,经向运营商了解,电动自行车功率不同,充电价格也会有所变动。针对服务时长争议,她建议可与运营商直接核实;关于业主要求降价的诉求,领导已与运营商进行协商。对于记者进一步了解情况的诉求,周女士称会有专门对接人联系,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相关对接人的联系。

11月2日,小区地下停车场不少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
针对业主质疑服务时长存在问题,11月3日,该小区充电桩运营商广西豪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陈先生回应称,业主反映部分订单收费过高,主要因选择“充满自停”模式(非固定4小时充电),且受充电功率不稳定、天气寒冷、电池老化、充电器性能等因素影响,系统无法准确识别电池满电状态,导致计费时长延长。此类订单,业主反映至小区物管处即可全额退款。
陈先生补充道,目前大部分订单均能实现充满自动断电,仅一些订单因车辆自身问题出现计费异常。届时可邀请部分业主参与电瓶检测,包括检查充电器是否老化等情况。
他表示,该公司现行收费标准按《南发改价费〔2024〕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由场地租金、设施设备折旧、人工费用和合理的回报等构成,现行收费标准未超出同片区其他品牌收费标准。但考虑到该事项涉及民生,目前已与小区物管方沟通调价方案,后续会进一步让步调整充电费用,同时也计划推出包月充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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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丽青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梁冰欣
审核 张若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