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购物时,消费者往往对正规卖场的品牌导购心生信任。殊不知,这份天然的信赖,竟被个别不法从业者利用,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并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敲响消费反诈警钟:某家电卖场导购刘某利用职业身份博取顾客信任,以“内部低价代购”“刷单返现”为幌子,精心设置双重骗局,累计骗取39名消费者45万余元,最终获刑担责。
刘某是某知名品牌家电卖场的在岗导购。平日里,她凭借专业的产品讲解、热情的服务态度,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稳定的客户资源,业绩表现十分突出,深受顾客信赖。但光鲜的工作表象之下,刘某因个人挥霍欠下巨额债务。面对沉重的还款压力,她非但没有正视问题、踏实还债,反而动起了歪心思,将黑手伸向了信任自己的老顾客。
依托自身导购身份优势,刘某精心设计两套诈骗套路,层层诱导消费者入局。她先是谎称拥有员工专属内部价、专属优惠券,可远低于门店标价帮顾客代购品牌家电。不少顾客出于对品牌和导购的双重信任,深信优惠真实可靠,纷纷绕过商场正规收银渠道,直接将货款通过微信、支付宝私下转账给刘某。钱款到手后,刘某并未按照承诺向品牌方下单采购,而是将全部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填补资金窟窿和日常挥霍。除此之外,她还瞄准熟客心理,以“刷单返现、高额佣金”为诱饵,向老顾客提出借钱刷单的请求,承诺短期还本付息、额外返利,再次骗取多名顾客钱款。
经核查,短短一段时间内,共有39名消费者受骗。其中,家电代购诈骗金额33万余元,刷单借款诈骗金额约12万元,涉案总金额45万余元。随着骗局越铺越大,资金漏洞彻底无法弥补,刘某自知无力挽回,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约12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钱款33万余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5月19日,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针对本案暴露的新型消费诈骗隐患,检察官特别发出反诈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务必坚守安全底线,认准商场收银台、对公账户、官方小程序等正规渠道付款,坚决拒绝导购私下转账要求,切勿轻信“内部价”“专属优惠”等口头承诺。同时摒弃侥幸心理,认清“刷单返现皆为骗局”,不贪小利、不踏陷阱。如若遭遇疑似诈骗行为,务必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求助,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
信任不该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漏洞。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消费领域突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利用职业身份、熟人信任实施的诈骗行为,常态化开展反诈普法宣传,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力守护群众的“钱袋子”,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漫画/光华·
编辑 巫碧燕
责编 钟亮
审核 练才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