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滚亿文
近日,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乡高岩村高岩屯群众石某某来到富禄司法所反映,他与该村群众石甫某某的房屋水田排水边界发生纠纷,申请富禄司法所进行调解,富禄司法所工作人员接访后主动作为,成功调处了这起因宅基地与水田相邻引发的排水邻里纠纷,多年隔阂彻底消解,两户农户握手言和,守住乡村邻里温情。
家住高岩村的村民石某某与石甫某某是左右相邻多年的邻居,石某某房屋后方紧挨着石甫某某的承包水田。早前两家相处和睦,近年来矛盾逐步积累。石某某房屋地势偏低,每到雨季,山间雨水顺势冲刷宅基地,屋后常年积水、墙体返潮发霉,屋内墙面脱落,地基长期浸泡存在安全隐患。石某某多次找到石甫某某沟通,希望对方修整田埂、疏通侧边排水渠,减少水流直灌房屋。
石甫某某则有自己的顾虑:水田靠自然水系灌溉,若加高田埂、开挖排水沟,会占用自家水田面积,还可能影响稻田蓄水保水,降低农作物收成。双方各执一词,多次沟通不欢而散,甚至出现封堵水渠、损毁田埂的争执行为,邻里关系降到冰点,村组干部数次上门劝导均未能达成一致,矛盾随时可能升级。
富禄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地勘测,丈量宅基地、水田边界,查看水流走向、原有排水沟渠,走访村内老党员、知情村民核实早年土地使用情况,完整梳理矛盾根源与双方核心诉求。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开展。工作人员先分别单独安抚两人情绪,耐心倾听各自难处,再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法条,明确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一方排水不得损害另一方房屋、财产安全,同时宅基地权利人也应为相邻农田灌溉提供合理便利,厘清双方法律权责,打消二人“完全无责”的片面想法。
“一边是住房安全,一边是农田收成,两家几十年街坊,不能因为一渠一水伤了和气。”工作人员结合乡村公序良俗耐心劝导,细数邻里互帮互助的过往小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让步。经过多轮法理与情理疏导,石某某与石甫某某紧绷的情绪逐渐缓和,双方愿意各退一步协商解决方案。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富禄司法所践行“源头化解、主动作为”基层治理模式的缩影。下一步,富禄司法所将持续下沉调解力量,常态化开展田间地头普法、矛盾排查工作,聚焦宅基地、农田地界、排水灌溉等高频邻里纠纷,坚持法理相融、柔性调处,从源头减少矛盾激化,持续夯实平安乡村建设根基。
编辑 黄璐露
责编 杨双竹
审核 段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