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张文卉
7月11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截至当天下午3时,全区慈善组织接收捐赠善款3.87亿元(其中广西慈善联合总会2.53亿元);截至当天晚上7时,红十字会系统(含广西红十字基金会)接收捐赠善款1.2亿元;全区公益慈善组织接收应急捐赠生活物资超百万件。这些善款和物资为受灾群众送去了急需的食品、饮用水、衣物和被褥,保障了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紧急采购的皮划艇、冲锋舟等救援设备也及时投入到抢险救援中,为一线救援力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所有善款做到有据可查、全程可溯。”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黄禹治强调,所有救灾公开募捐项目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
在应急慈善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慈善组织的监事会全程介入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全程指导管理。7月8日,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接收、登记、审核、分配、发放、签收各环节全程留痕,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7月9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视频会议,组织10个受灾设区市部署救灾慈善工作,就善款管理、物资分发、信息公开、舆情防范等提出明确要求,开辟拨款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快速直达灾区,限定仅用于群众安置、灾后抢修等救灾刚需。
广西慈善联合总会副会长龙松林介绍,截至7月11日15时,广西慈善联合总会累计接收捐赠善款筹款2.53亿元,其中线下银行转账捐款1.47亿元,线上捐款1.06亿元。
目前,广西慈善联合总会拨付款项累计9510万元。其中南宁2980万元、贵港2150万元、钦州1085万元、防城港1055万元、玉林550万元、梧州410万元、来宾340万元、柳州320万元、桂林310万元、崇左310万元。
广西红十字会救助救护部部长蔡云旗介绍,捐助资金主要用于三大领域,首先,尊重意愿,按捐款人意愿直接拨付,由当地指挥部或政府统筹使用;其次,紧急救援,用于救援队出队、清淤消杀、紧急供水供餐等实际救灾工作;再次,按政府要求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人道主义救助项目。
据悉,全区红十字系统累计调派赈济、搜救、供水等专业救援队伍60支622人次,冲锋舟83艘,分别赴南宁市邕宁区、宾阳县甘棠镇、横州市云表镇、贵港市覃塘区、钦州市钦北区等开展救援工作,帮助、转移人民群众17514人,供水队伍赴宾阳三韦村供水23吨。


7月11日,梧州市红十字搜救救援队、蒙山县红十字搜救救援队赴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平寨村开展防疫消杀工作。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副处长级应急指挥专员陈静介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批向受灾地区调拨中央和自治区救灾物资,合计约17.8万件。首批1万件驰援防城港、钦州、北海;第二批15万件重点保障南宁和贵港;第三批1.8万件(南宁8500件、贵港9550件)补充帐篷、折叠桌凳、家用应急灯等物资,全方位保障安置群众基本需求。
目前,所有善款物资用于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生活帮扶和灾后修复重建,以及受灾群众急需的食品、饮用水、衣物、被褥等生活物资保障,并用于皮划艇、冲锋舟等救援设备采购,确保精准匹配救灾需求。

7月11日,广西红十字赈济救援队和南宁市红十字赈济救援队在横州市校椅镇茶村应急供餐点为受灾群众提供餐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慈善组织需通过“慈善中国”平台、主流媒体及官方网站等渠道,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至少每5日公开一次募得款物接收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分配使用情况。
目前,广西慈善联合总会、南宁市慈善总会等已发布多期募捐进展公告,详细公示善款接收金额、捐赠方信息、拨付去向等关键数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救灾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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