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无小事,土地权益系民心。在农村,因分家析产、地界约定不清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极易积怨生隙、激化矛盾,若处置不及时,不仅伤及亲情,更可能演变为治安隐患。6月9日,龙州县司法局上龙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分家析产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让争执多年的亲人放下成见,重归和睦。
调解现场
纠纷源于数年前兄弟二人在分家过程中,对家庭承包土地的分配仅口头达成一致,未签订书面协议,亦未明确设立地界标志。后哥哥因故去世,其妻覃某继续经营分得的土地。近几年来,覃某认为小叔子小高实际耕作面积已超出原口头约定的范围,自家承包地被侵占,两家为此争执不断、积怨已久。覃某察觉事态难以自行解决,向所在村委会反映情况,要求协调化解。
村委上报后,上龙司法所迅速介入,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为妥善化解双方分歧,上龙司法所调解员坚持“尊重历史、依法调解”的原则,先后走访了当年参与分家调解工作的老村干及原调解员,详细了解口头分家的具体约定,基本还原了争议地块面积的原始划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分别听取双方的主张及事实依据,帮助双方逐步厘清分家时的土地面积划分。调解员坚持法理情理并重,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一方面,细致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权利边界,引导双方尊重历史事实、依法理性主张权益;另一方面,立足亲情伦理温情劝导,强调亲人之间以和为贵,切莫因土地利益意气用事、激化矛盾,劝导双方互谅互让。
经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和温情劝导,双方最终放下隔阂,重新明确各自承包范围、界限,并达成书面协议:小叔子小高自愿将目前所经营的0.3亩土地交由嫂子覃某经营。协议签订当日,当事人表示:“这件事闹了几年终于解决了,也可以安心下地干活了。”至此,土地纠纷圆满化解,亲情暖意重回日常。
下一步,上龙司法所将聚焦“桂乡新风”文明行动,以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扎实开展知法守法用法新风行动,紧盯基层土地权益、家庭邻里等小微矛盾,坚持靠前调处、多元化解,涵养乡村法治新风,以法治之力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
编辑 黄璐露
责编 杨双竹
审核 段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