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南哥城知道

ngloushi

用代称指责前员工也侵权!南宁一公司公众号发文指责员工“利益侵占”,一审被判道歉10天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实习生 卢紫妍

以为用代称,就可以公开指责前员工?南宁一家企业因此惹上官司。

三方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方顺公司)在自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份严正声明,文中用代称指向两名前员工,称二人与原销售中心总经理存在“合谋”“团伙”“利益侵占”等行为,两名前员工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近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虽未点名,但指向对象明确,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韦女士与黄女士原是三方顺公司员工,在销售部门任职,是该公司原销售中心总经理杨女士的直属下级。2025年9月14日,三方顺公司在其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严正声明,称杨女士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捏造并散布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龌龊的事情”等不实信息。声明同时称,杨女士“与其团伙成员XX珍、XX彤等人合谋”,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公然违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使用了“团伙”“合谋”“非法”“利益侵占”等词语。

三方顺公司。

该声明发布后,阅读量达924次。韦女士的微信好友中有180人关注该公众号,黄女士的微信好友中有221人关注。

三方顺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严正声明截图。

韦女士和黄女士认为,声明中的“XX彤”“XX珍”指向的就是自己,两人分别委托律师向三方顺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名誉侵权,但公司未予以回应。

今年2月,韦女士、黄女士分别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方顺公司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持续30日,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律师费5000元。

三方顺公司则辩称,声明并未指名道姓,使用的只是代称、化名,并非针对韦女士和黄女士本人。发布该声明事出有因:案外人杨女士曾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庞先生的负面评价,包括韦女士和黄女士在内的多名前员工也曾对公司提起劳动仲裁,公司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虽然三方顺公司使用代称,但杨女士原为该公司销售中心总经理,韦女士、黄女士曾是其直接下属。在公司内部,与杨女士存在上下级关系、名字末字为“彤”“珍”的员工,具备高度特定性、唯一性。声明由公司官方公众号推送,受众多为客户、合作伙伴及内部员工,对公司人员情况较为熟悉。三方顺公司未能举证说明 “XX彤”“XX珍”指代何人。公司辩称另有员工“龙X珍”也存在被指代可能,但法院查明该员工在桂林任仓库管理员,和杨女士并无直接工作交集。

综上,法院认定普通受众很容易将文中代称对应到韦女士、黄女士。法院同时指出,即便杨女士存在不当行为,未经核实,三方顺公司也不应使用“团伙”“合谋”“非法”等词汇贬损韦女士、黄女士,主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

近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且在公众号连续保留十日,并各赔偿韦女士、黄女士律师费2000元。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黄韵伊

校对 黄立新

责编 王斯 梁冰欣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