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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山林权属积案 法治护航乡村和谐——玉林市容县县底镇成功化解一起跨镇涉众型山林权属历史积案

来源:容县普法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

近日,玉林市容县县底镇成功化解一起跨镇涉众型山林权属历史积案,切实解决了群众多年急难愁盼问题。今天我们结合该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实践,给大家讲讲涉及山林土地的法律常识。

案情回顾:一桩争议多年的“糊涂账”

该山林权属纠纷因历史原因地界模糊,三方群众各执一词,争执多年。今年,镇党委专题研判后,上报县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专班,列为县级第一批重点攻坚案件,落实县领导包案,组建“县—镇—村”三级包案专班,坚持“五个原则”工作要求,运用无人机航拍生成三维实景图固定证据,同时走访知情老人、调阅历史分山记录,多次组织实地踏勘,经过十余轮协商,最终促成三方握手言和,并签订权属调解协议,彻底化解多年历史积案。

以案说法: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山林权属争议,法律有明确处理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启示:发现争议应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或镇政府反映,由政府部门依法调处,切勿私自采取砍伐、毁坏林木等过激行为,否则可能从民事纠纷升级演变为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得不偿失。

2.证据是关键,书面凭证要留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本案中,调解专班调取了历史分山记录、承包合同,并用无人机航拍生成可视化的三维图纸,解决了取证难的问题。

本案启示:广大群众平时要妥善保管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分山协议、历年收益分配记录等书面材料。这些是主张权利最有力的法律凭据,务必留存齐全。

3.协商调解优先,高效化解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历经十余轮协商最终圆满解决,正是“调解优先”原则的生动实践。

本案启示: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但周期长、成本高。在政府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同样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且有利于修复邻里关系,实现案结事了。

 普法提示

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农村常见的民生矛盾,往往因历史政策变动、权属登记不规范或管理使用事实复杂等因素引发,具有争议周期长、矛盾易激化、处理难度大等突出特征。遇到权属争议不用慌,请遵循“三步走”原则:第一步保存好手中所有书面凭证;第二步及时向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第三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勘查、调解工作,如实提供证据线索。要相信政府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切勿私自强占、聚众斗殴或越级缠访,山林权属界定须尊重历史事实、遵循法定程序,数字化勘查取证成果经各方确认后可作为合法权属参考依据,具备法律证据效力。

让我们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守护每一寸家园!


编辑 黄璐露

责编 杨双竹

审核 段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