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在灵山县三海街道办旺圩村,有人发现三辆大货车疑似运输电子垃圾到深山焚烧。现场升起浓烟,不时飘来刺鼻的气味。有村民去了解情况,半途被人强行拦停,还遭到威胁。村民报案后,灵山警方和环保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扣押三辆运输车辆。经查,这些电子垃圾是从广东省运到灵山的,这些人通过焚烧提炼金属牟利
有人深山焚烧电子垃圾
“当时是我和另外一名村民最先发现有人在此处焚烧电子垃圾。”旺圩村村民宁先生告诉记者,11月8日晚,他看见村附近石底麓方向的山头冒出滚滚浓烟,偶尔还有火星喷出。距离几公里远的村里都能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
9日中午,为了一探究竟,宁先生和另外一名村民骑着摩托车从村里往石底麓方向驶去,半途遭遇同村一名村民拦截。宁先生表示,上山是为了照看村里的集体山地,拦截者才放行。
“我进到山里就傻眼了,现场有一个大大的红砖窑,在焚烧电子废旧产品。”宁先生说,二三十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在现场作业。砖窑的烟囱冒出浓烟,味道很臭,旁边还停着三辆大货车,车上满载着焚烧原料,有电缆电线、电路板、废旧电池等。
▲现场焚烧电子垃圾用的锅炉。
了解情况后,宁先生和另一名村民返回村里,把此事告知其他村民。10日下午,多名村民前往砖窑处,欲阻止那伙人焚烧垃圾,但途中又有人持械阻拦。
双方僵持不下,宁先生等人又喊来上百名村民助阵,要求作业人员立即停工。约半个小时后,作业人员停止焚烧。村民担心离开后这伙人又开始焚烧,于是留下一些人和作业人员对峙。有村民担心事件会升级,向警方和环保部门报告了情况。
之后,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将三辆大货车和车上的物品扣押,并将相关人员带走调查。
焚烧处是村里水源地
11月14日,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事发地,此处是邕浦二级公路附近的一个山头。事发地距离二级路口约5公里,旺圩村有两条路可以到此处。两条路中途都搭有一个可以住人的简易铁皮棚,村民称这是那伙人设置哨卡的地方。
在焚烧现场,一边的坡地用红砖建起一个10米多高的窑,坡底两端有两个焚烧的锅炉。窑旁边搭建了多个棚子,放着发电机、小铲车等设备,远处是供焚烧人员食宿起居的简易铁皮棚。
在窑的下方有一个大坑,里面堆放着一大批已经烧过的废渣。废渣散发出浓浓的塑料烧焦味道,窑周边的树叶均已枯黄。窑口和现场的设施已经贴上了灵山县环保局的封条。
当地村民介绍,此处是旺圩村几个小组的集体土地,石底麓是村里的水源地。2009年,他们将村里1200亩土地租给同村一名潘姓村民,租期为30年,签协议时潘某称是种松树。协议的第四条规定:乙方(潘某)不得在承包地段种植速生桉、采矿、开设砖厂或开设有害水源清洁的工厂。
事实上,在几个月前,村民就发现有人在山上开挖掘机修路,当时还纳闷这些人在山上修那么宽的路有什么用。近几日才明白,原来是为了方便运送电子垃圾的车辆通行。
三车电子垃圾被扣押
11月14日,灵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11月1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工作人员联合交警、公安等部门立即到场进行处置,发现旺圩村石底麓的山头处,有人利用焚烧的土方法从废旧电子垃圾里提炼回收金属。工作人员到现场时,作业人员已经停止焚烧。
几名货车司机表示,他们是从广东一物流平台上接的单,也不知道拉这些东西过来做什么。接到单后,有人和他们谈妥了价格,每送一车货给5000元。之后,对方就拉着这些废旧电子垃圾装车,要求他们从广东某市开往灵山县。
因涉嫌无证无照经营,目前环保部门已经对该处的厂房等进行查封,同时扣押了三辆大货车。钦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等技术人员到场后对水质、焚烧后的废渣进行抽样分析,并对车上的原料进行分类,调查是否存在危废物品。
灵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还表示,广东的废旧物品拉到灵山进行处理的事件并非首例。今年4月份,灵山环保部门在武利工业园区内也查获了42吨已被非法填埋的工业固体废物,来自广东省珠海市一家塑料公司。旺圩村这件事,幸亏当地村民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才未造成更大影响。如果这些垃圾全部被焚烧,会不同程度污染当地的水质、土壤、空气、植被等。
目前,灵山县环保部门还在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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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至今发生的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垃圾事件
一、2016年9月3日,名为“平南永佳0585”的货船装载了约400吨生活垃圾,从广东东莞沿珠江溯流而上,最后在藤县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将垃圾倾倒。经检测,垃圾中含有汞、铬、镉等有毒物质。为了确保县城16万人的饮用水安全,藤县政府采取停水措施,停水时间长达15.5个小时。事发后,3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并最终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四年至四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 2016年12月16日晚,不法分子从广东运输破碎电路板等危险废物40吨,到藤县天平镇永康村木牛冲李炳林石场内倾倒、焚烧,对周边空气造成影响。经村民举报,被环保、公安部门查获,抓获3名嫌疑人。
三、 2016年12月17日至2017年3月13日,不法分子从广东的惠州、佛山等地多家小炼油厂,运输6580多吨酸油渣到来宾市的武宣县、象州县、兴宾区等地倾倒、填埋和堆放。此案是广西首个被公安部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
四、2017年5月12日,钦州港内的广西天锰锰业有限公司在建储罐发生硫酸泄漏事件,对周边的环境空气状况造成较大影响,导致钦州港区部分工厂停产和学校停课达两天之久。经查,天锰公司储存了1万多吨含有重金属杂质的废酸,是具有强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全部来自广东省和贵州省。
五、 2017年5月25日,平南人林某利用货船,从广东先后偷运了2400多吨废渣白泥,在平南县罗洪石场一带倾倒了1700多吨。目前,平南县环保局已依法对林某罚款5万元,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六、 2017年6月9日,4名嫌疑人从广东封开县运输80吨废硫酸,在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非法倾倒、填埋(本报2017年7月5日A9版曾作报道),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据统计,2016年以来,八步区共发生84起广东省生活垃圾非法跨境转移倾倒事件,总量达1680吨之多。
据了解,来宾市“3·14”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钦州市“5·12”硫酸泄漏案、贺州市“6·9”危险跨境倾倒案,是环保部、公安部和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三起污染环境案件,近日已由我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本报10月27日A14版曾作报道)。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钟小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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