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张某没钱花,多次盗窃工地电缆变卖,废品店老板甘某明知是赃物,依然收购。日前,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对张某、甘某提起公诉。
今年5月12日上午6时许,张某来到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某工地负二楼,翻越围挡后进入仓库,盗走6捆电缆线。之后,张某来到福建路某再生资源回收部,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赃物卖给店老板甘某。
5月14日至18日,张某又以同样手法在该工地盗窃电缆线3次,将赃物分别以800元至14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甘某。工地负责人发现被盗后报警,张某和甘某随即落网。民警从甘某住处搜到4捆铜芯电缆线、27.2公斤已剥皮铜芯电缆线。
张某盗窃作案4起,甘某收购赃物4起。经鉴定,涉案电缆价值1.7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甘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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