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柳州市检察院开展“真情救助 司法为民”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救助金发放仪式,21起刑事案件中的38位受害人共领取了95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确保群众不受冻、不挨饿,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列为救助对象,依法加快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发生在2017年1月18日的一起纵火案,致三江农户石某的住房被烧毁,屋内多名家庭成员遇难,被毁房屋经鉴定价值18万多元。犯罪嫌疑人杨某受到了法律惩处,但由于其不具备偿还能力,致使石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以其个人能力无法重建家园,石某和家人只能暂住在简陋的戏台下,生活极为贫困。柳州市检察机关了解情况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到当地联系多部门核实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给予受害人石某10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统计,2017年,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2件,同比增长83.3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62人,已公开实施司法救助56人,发放救助金124.06万元,司法救助对象的受害者中,以未成年人、残疾人、年纪较大者占多数,同比上升195%。
来源| 南国早报记者蒋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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