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广西应急”微信公众号对网传“贵港市平南县遗失100公斤工业盐,剧毒!3克即可致命”一事作出通报,称此次事件中遗失的同批次工业盐,并未检出亚硝酸盐成分。
通报称,在1月11日下午,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接到报告:
因近期天气寒冷,梧柳高速公路平南县大鹏段施工方在狼冲口大桥两侧摆放工业盐,用于融冰作业。
当日11时许,工人巡查发现其中的两包工业盐(共100公斤)遗失。该工业盐含有亚硝酸盐,毒性较强,当人体摄入0.3~0.5克即会引起急性中毒,3克即可致命。
▲遗失的工业盐样品
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接报后,考虑到事件可能存在的严重性,立即咨询了相关部门和专家,并联系生产厂家进行核实。
▲联系生产厂家进行核实
综合多方面情况,确认信息报告失实。
▲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事发后,贵港市政府立即要求施工方将同批次的工业盐送自治区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该样品亚硝酸盐未检出。亚硝酸盐确实具有强毒性,食入微量就能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工业盐也是禁止食用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信息
但是,在此次事件中遗失的同批次工业盐,并未检出亚硝酸盐成分。广大市民可以放心了。
▲自治区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报告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周如雨、广西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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