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别人驾驶证,宾阳男子陆某竟偷换照片,将该驾驶证用于替人销分非法获利,致使他人驾驶证一次性被扣掉9分。日前,陆某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追缴700元违法所得。
1月9日中午,南宁市民梁先生向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案称,近期他没有去过宾阳,也没有把驾驶证借给他人使用,却发现自己的驾驶证2017年12月28日在宾阳处理交通违法被扣了9分。
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调取了办理违法处理业务时抓拍的照片,通过移动警务终端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身份。1月11日上午,嫌疑人陆某被传唤到事故处理中队进行调查取证,民警将其抓获。陆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陆某供述,自己于此前在南宁市唐山路的一个公厕里捡到了梁先生的驾驶证,并一直将驾驶证放在家里。去年10月9日,他到交警大队补办自己的驾驶证时,遇到“九八佬”问他能否帮销分,当时他未予理会。12月28日,陆某再次遇到“九八佬”,因缺钱用,又看到自己曾捡到的驾驶证主人梁先生和自己年纪相仿,便动起了歪脑筋。当天下午4时许,陆某将梁先生的驾驶证正本相片过塑位置撕开,然后把自己的相片塞进去处理好,随即拿着变造的驾驶证和黄某的行驶证,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办理销分业务。陆某帮黄某处理了两次违法驾驶行为,一共销了9分,非法获利700元,最终在驾驶证主人报案后事情败露。 (李斌 赵廷声)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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