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车购税分局了解到,2017年,南宁市民的汽车消费达245亿元(含增值税,下同),前往该分局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超过15万辆。其中,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占应税车辆六成,这部分车主共享受到了2.23亿元的车购税优惠。
数据显示,2017年,南宁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共办理纳税申报车辆达15.43万辆,同比增长12.82%;车购税征收为19.62亿元,同比增加4.42亿元,增长29.06%。其中,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有9.22万辆,平均每辆车价值为15.87万元,这意味着市民享受减按7.5%征收车购税优惠额达2.23亿元,占应税税额的11.36%。
2017年12月,成为当年除1月份以外又一个汽车消费高峰。该分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因为2017年12月是小排量车购税减按7.5%征收的最后1个月,所以当月1.6升以下的小排量车消费的增幅较大,共有1.16万辆前来分局办理纳税手续,占应税车辆的57.47%。仅当月,南宁市民享受减按7.5%征收车购税优惠就达2796万元。
中、高档汽车的消费在南宁市民当中也占比不小。2017年,南宁市小轿车的车购税征收占所有车辆的56%,而1.6升以上的中、高档轿车就达32%。除1辆价值700万元以上的兰博基尼极品轿车外,500多万元的劳斯莱斯及宾利添越等超豪华轿车就有6辆,另有5辆是价值300多万元的兰基博尼、玛莎拉蒂、法拉利等豪华车辆,这些车辆的车购税征收就达380万元。
此外,价值200万~300万元的陆虎揽胜、保时捷、帕纳美拉、捷豹等豪华车辆有34辆,车购税征收达850万元;并有100万~200万元的奔驰、路虎、揽胜、凯宴等高档车辆688辆,车购税征收达到1.03亿元;还有80万~100万元及50万~80万元的奥迪、宝马、丰田等高档车辆,分别为711辆和1962辆,共计车购税征收为1.84亿元。这些豪华、高档车辆的车购税合计征收已达3.05亿元,占今年车购税征收的15.25%。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雷倩倩、通讯员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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