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政府全面清理规章政策文件,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中,有两份2002年出台的南宁市“禁摩”“限摩”政策文件。对此,有网友认为“目前南宁市的所有摩托车进入南宁市内行驶将合法”,这一说辞在网上引发热议。1月27日、28日,南国早报以及早报微信公众号对此事件进行了独家报道。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1月28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对此进行了官方回应。
交警部门回应,在日前宣布失效的文件中,包含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公安局等6个部门〈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补充通知》两份文件。虽然这两份文件宣布失效,但是南宁市现行的摩托车管理政策并没有改变。
首先,关于南宁市快速环路以内道路摩托车限行问题。有市民认为,摩托车尾气污染严重、噪声大,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应支持摩托车“限行”措施。但也有部分摩托车爱好者对该政策表示不解,认为摩托车比电动自行车要便于管理。另外,还有人提出,限行措施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
针对上述问题,交警部门在回应中称,摩托车实行限行措施的法律依据是根据2004年颁布实施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14年,南宁市交警部门制定发布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对禁止摩托车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进行了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该管理规定没有发生变化。
其次,关于摩托车注册登记问题。交警部门表示,根据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摩托车注册登记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置的一项行政许可,2005年因南宁市邕宁县撤县设区后,为适应城郊道路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需要,允许市民在仙葫车管工作站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据统计,2017年,仙葫站注册登记摩托车5556辆。只不过由于快速环路以内道路不允许摩托车通行,对于居住和工作在快速环道以内区域的市民而言,即使摩托车能够上牌,也不能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南宁市实施“禁摩”“限摩”十余年来,该管理措施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交通事故和尾气、噪声污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南宁市基础建设的快速推进,城市建成区的面积日益扩大,快速环路以外的部分中心城区道路已越来越不适合货车、摩托车通行。交警部门也将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道路交通流量、流向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管理。
本报1月28日的相关报道截图。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王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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