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南宁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南宁执纪审查和作风建设情况。过去一年,立案查处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258人。
2017年,南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 5096 件,立案 21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其中,立案查处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258人。
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伸手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严惩不贷,全年全市共立案7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5人,其他处理38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督促 23 家市直扶贫责任单位开展大起底、大清查,自查自纠问题200个,涉及扶贫项目 241 个、扶贫资金 737.12 万元。运用信息技术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及支出凭证、支出时间等资金拨付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全面监督扶贫资金从初始分配到过程流转再到使用“终端”的流向信息,线上查验报账票据2900多张,发现异常票据 29 张,开展谈话提醒 1 人,批评教育 3人,通报批评1人,转立案2件。
例如,查处了隆安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农有鹏,蚕业办指导站站长黎凤清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查处良庆区那陈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班鼎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查处上林县原西燕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陆有荣、工作人员莫海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南宁市纪委加大对不履行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处理力度,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共对1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查处了隆安县古潭乡副乡长卢美红等3 人不正确履职问题;兴宁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科员龚晓失职问题;青秀区建政街道二塘社区支部书记蓝日星不作为、履职不力问题。
2017年,南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95 起 132人,并公开通报曝光。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对公车私用、滥发福利津补贴、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的明察暗访,发现并移交一批问题线索。
例如,查处了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主任刘力源等人私车公养问题;西乡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仕学违规收受礼金及购物卡问题。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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