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对北湖北路2号(味精厂)片区旧改征收范围内剩余一户、法院已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建筑,实施了拆除。当天下午3时左右,北湖明秀路口矗立了4年半的“三角楼”被拆除完毕。
▲拆除现场。 张毅摄
因城市建设需要,2013年5月17日,北湖北路2号片区旧改项目由南宁市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该地块征收范围内共涉及被征收户381户,已签约搬迁380户,仅剩余蓝姓住户一家一直没有签约搬迁。
几年来,该住户所在楼栋的其他住户均已搬离,楼房也被部分破拆,与一旁崭新的高楼格格不入,矗立在北湖明秀路口十分醒目,被人称为南宁市坚强不倒的“三角楼”。
据了解,该楼栋所处位置虽位于味精厂旧改范围,但不在商业楼盘项目建设范围内,而是属于目前在建的轨道5号线及市政工程用地。
此前,城区、街道、社区等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宣传动员,希望户主支持项目建设,但终因他们的诉求大大超出政策范围,无法达成一致,致使“三角楼”迟迟无法拆除。而户主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因不满意征收补偿方案,向自治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自治区政府维持南宁市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之后,住户又先后诉讼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两级法院均已作出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且自治区高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据悉,该户所能获得的补偿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审定的金额范围进行补偿。这意味着,拖延到最后,住户并没有获得所期待的高额补偿,反倒比支持配合的住户少了奖励费用。
在下发催告书后,户主至今仍拒绝履行自行搬迁义务,为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完整性,保证所有被征收户获得补偿的公平公正,南宁市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月6日上午,西乡塘区组织司法、公安、城管、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拆除。在司法公证人员全程录像见证下,清理组人员从该被征收户家中逐一进行财物造册登记、贴好封条后搬运上车,运到该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住所。城区还派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了执行过程。
来源 | 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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