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那洪派出所侦办了这样一个案子:一犯罪嫌疑人在参加同学聚会时,两次下手偷老同学的钱物。
覃先生、陈先生和陈某是大学同学。3月14日,他们一行7人,相约到上思县聚会。
次日,返回南宁后,陈先生发现,给妻子买的金戒指和上千元钱不见了。16日,陈先生向其中两名老同学打听,是否有人捡到。
闲聊中,大家都对陈某有所怀疑,而且在大学时,他曾被人发现在宿舍偷窃。
为证实这一猜测,他们心生一计……
3月17日晚上,在陈先生的召唤下,他们7人再次相约到江南区一家餐厅聚会。
陈先生事先将1800元人民币编号拍照,放进了覃先生的钱包。陈某林到来后,被安排坐在覃的旁边。
聚会期间,覃和其他同学上厕所,陈某和张先生等人留在饭桌旁。
3月21日,在那洪派出所,记者从视频监控看到——
当时张先生正低头玩手机,陈某见旁边无人,偷偷拉开覃先生的挎包,然后取出里面的钱包,分两次掏出钱放进自己口袋。
待大家重回餐桌,覃先生称自己的钱被偷走,而这个人就是在场同学,前几天他以同样方式偷走了陈先生的财物。
同学一场,希望他能站出来主动认错,归还失物。然而,等了一段时间,陈某都无动于衷,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无奈之下,陈先生向派出所报案,并指证陈某存在盗窃行为。
在派出所里,陈某看到监控视频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据他交代,大学毕业后,他在一家单位上班,平时收入不错,不存在缺钱花的问题。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主要是一时起贪念,以为大家是老同学,不会有人怀疑他。
哎,老同学的钱都偷,这份情谊还在吗?亲们有被同学坑过的经历吗?在下方文末出留言,跟早报君说说。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周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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