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0日,南宁市王某半夜翻墙进入一家停车场,将自己的宝马车开走,结果却被逮捕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4月20日凌晨6时许,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内,两名员工在巡逻并清点车辆时,发现门禁被撬坏,一辆宝马X3轿车被开走。
南宁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开展侦查,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王某,并于4月23日,在防城港将其抓获。而王某,正是被盗车的车主。
▲网络配图。
经查,王某尚未取得驾驶证。4月8日,他在大沙田违规停车时,被交警依法拖走。
交警部门发现,这辆车超3年未年检,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故依法不予办理取车手续,并将该车存至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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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凌晨,王某翻墙进入停车场,之后偷偷开走自己的车。
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涉案车辆虽为王某所有,但该车处于依法被扣押状态,属于他人合法占有,且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和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所以,盗窃自己所有而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依旧可以定盗窃罪。
日前,王某涉嫌盗窃罪,被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源:车广西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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