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8月6日,南宁交警对长期占用道路泊位资源的“僵尸车”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理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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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霸占泊位的“僵尸车”被拖走
上午9时许,记者在南宁市鸡鸣路澳华花园内的道路上看到,道路泊位内一辆桂AJU239牌照小货车辆,在此已经停放了二三年之久 。
交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 ,车辆年检有效期到2014年8月,早已经达到报废状态。车主预留的电话号码是空号,交警也一直联系不上车主。
今天上午,交警部门把车辆被拖走后,道路环境也显得整洁干净了许多,附近的不少市民均表示拍手称快。
据统计,本次行动,南宁交警在鸡鸣路澳华花园内共对5辆道路泊位内的僵尸车进行了拖移处理,交警透露,还有数十辆僵尸车计划在当天完成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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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道路僵尸车整治将步入常态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后道路僵尸车整治将步入常态化。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不仅是针对那些长期占用泊位资源的“僵尸车”,其他所有正常使用的机动车车辆的驾驶员、车主也要注意仔细理解新实施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在机动车在泊位内停放的车辆,有限时规定的需遵守限时规定停放要求。没有限时规定,车辆停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否则车辆将构成违法停车,就有可能会被交警部门依法拖走。
另外,记者在跟随交警部门清理“僵尸车”的过程中发现,有不少车辆所有人预留给交警部门的电话号码是空号或登记的其他的相关的联系方式有误,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
值得提醒的是,为了确保交警能够联系上车主,车主所登记在交警部门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保持正常使用,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提供联系方式的信息导致无法通知到位的,后果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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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中途离开是否构成违法?
按照8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列》相关规定,机动车在不限时的道路泊位内持续停放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否则构成违法。
对于条例要求的“机动车泊位内连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车辆停放时间该怎么去判定呢?假如车辆连续在同一车位停放,中途离开过,持续时间不满72小时的是否算违规呢。
对此,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江山大队长对这一条款进行了解读。
据他介绍,假如真是这样的情况,说明车辆是在正常使用的,如果车辆泊位内持续停放不超过72小时的,其行为也就不构成违法。
另外,江山还表示,相关法律的起草颁布,就是要让市民公平地使用停车位的机会,如果车辆中途开走了,在此期间,其他的市民就有了停到这个车位上的机会。《条例》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从一开始就防止车辆演变成“僵尸车”,从而减少公共资源长期被占的情况发生。
来源:南国早报 车广西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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