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的一栋13层高的大型楼房,再次被执法部门实施破坏性拆除。记者调查发现,这栋楼房被作为“商品房”出售,购房者花费24万至33万元不等“买房”,已有近20户业主装修入住。
调查
无证“商品房”两次被破拆
8月2日,兴宁区组成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这栋超大无证“商品房”进行破坏性拆除,并切断了该楼栋的水电供应。
据兴宁区“两违”办工作人员介绍,该楼房是未经规划审批的无证建筑,但之前已被作为“商品房”出售,并有近20户业主装修入住。
8月7日,记者来到五塘镇,发现这栋楼房已成为当地居民茶余饭后的话题。据当地村民介绍,这栋楼所在的位置原来是一家罐头厂,后来一家名为“广西耀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开发商在该处建起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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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从该楼房打地基开始,五塘镇政府就多次要求开发商停止违法建设行为,但开发商对此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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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开发商将这栋楼的房子陆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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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部门首次组织了联合执法行动,对该楼房实施破坏性拆除。后来,开发商将建筑被破拆的部位“打上补丁”,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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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政府部门再次对该楼房进行破拆。
记者从兴宁区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该地块仍属于商业用地,也不在开发商名下。
随着南宁楼市价格上涨,该违建楼房也借机抬价,从每套房20多万元涨到了30多万元。在今年8月初政府再次破拆前,有人刚刚交完房款。
探访
破拆之后仍有人装修入住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购买该房屋的有两类人,一是投资客,二是五塘镇各村村民。
8月7日,距离第二次破坏性拆除已经过去了数日,一些已经入住的住户在没电没水的情况下仍住在该楼里。该楼面向公路一侧的商铺及开发商的办公室,都已经被破坏性拆除,但居民出入的电梯等还可以正常使用。楼体外墙被喷了“此楼危险”等字样,并贴上了“限期搬离通知”。
▲违法建筑被破坏性拆除。
居民李先生等人还住在此处,他称,政府部门第一次实施破坏性拆除时,对玻璃等局部进行了破坏,但没有停水停电。他们就此向开发商了解情况,开发商称:“政府部门来做做样子,暗示花钱走点门路。”
接着,开发商将破洞补好后继续提价销售。很多购房者相信了开发商的说法,在第一次破拆后陆续装修入住。
▲违法建筑第一次被破拆后,开发商又修复的窗户。
兴宁区“两违”办相关负责人称,在对该楼实施破坏性拆除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得知一部分房屋已经出售,所以非常谨慎。
考虑到第三方人员的安全,在第一次破坏性拆除过程中,破坏强度不是很大,只是希望起到警醒购房者的作用,但没想到人性化执法措施反而被开发商利用了。在第二次破坏性拆除中,也考虑了第三方人员的安全,对上楼的通道还没有完全拆除,并给第三方人员足够的搬离时间。
该负责人提醒:
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就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继续上当购买此类房屋,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购房时须特别注意房屋的合法性,不能贪图便宜而购买违法建筑,否则最后可能因合同无效导致“房财两空”。
分析
购买违法房屋损失大
既然是违法建筑,该楼的房屋为何能出售呢?记者发现,购房者向记者出示的是《集资建房协议书》,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者从住房部门了解到,该类房屋不可能成为合法商品房。因此,住房部门提醒购房者,购买这类房屋的风险非常大,政府部门随时可以依法进行拆除。
住房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首先,该类房产涉及土地使用问题,其次涉及城市规划问题,就算开发商再有“本领”,也无法办得下合法手续。
来看看记者算的这一笔账。↓↓
2015年,李先生购买该处房产时,每平方米的价格是2000余元,距离该地段位置最近的某小区合法商品房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左右。李先生购买该处房产一次性支付了24万余元,如果用于购买正规商品房,24万元足够付首付了。现在该违法建筑被政府部门破拆,李先生便宜没捡着,24万元也没了着落。
此外,南宁的商品房价格已经上涨,三塘一带的商品房(带装修)已达约9000余元/平方米,就算李先生能够讨回这24万元,也已经耽误了最佳的买房时机。因此,购买这类无合法手续的房子实在是得不偿失。
那李先生等购房者的房款能要回吗?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唐建勇认为,李先生等人的维权难度很大。
首先,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跟购房者签订的是《集资建房协议书》,这就意味着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是平等的合作关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如果以购房为目的,千万不能和开发商签类似合同,这类协议一般是开发商用来规避责任的方式”。
其次,从协议内容上看,这明显是一份变相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因为购房者明知该房屋无证,还参与其中,也可能要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从上述情况来看,他建议购房者尽快向法院起诉合同无效,尽量追讨钱款。
买房不易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无证的房屋不要随意购买
有些便宜真贪不得,
否则损失更大!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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