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福荣(被捕前任桂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任桂平市林业局局长)涉嫌受贿罪一案。该市组织部组织了桂平市各级林业部门领导干部到庭旁听,接受廉政现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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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福荣于2007年11月至2016年10月在任桂平市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接受桂平市某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实际管理人梁某城的请托事项,个人非法收受并与他人非法收受梁某城及其儿子梁某超所送钱款多次,为梁某城的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杨福荣与他人受贿数额合计140.8万元,其个人分得85.5万元,并于2018年5月4日退出赃款30.8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福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据悉,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思想意识,桂平市组织部组织了桂平市林业局班子领导及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林业站负责人等约150人到庭旁听,接受廉政现场教育。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周如雨 通讯员韦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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