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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换锁、值钱东西被搬空…男子在南宁租房遭遇蹊跷事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两个月前,浙江来邕的徐先生通过中介在南宁市英华路一小区租了一套近200平方米的房子。在交纳近1.5万元租金和押金后,他遇到一连串蹊跷的事:房门经常被换锁,屋内值钱东西被搬空。原来,房东已先后将房子抵押给两名债主,小区物业也告诉徐先生,这套房子不能住,已欠近1.7万元物业费和水电费。11月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徐先生租下的房子已装修了一半,现在只能停工。


意外:租房后不断遇到蹊跷事

11月1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徐先生所租位于的半岛东岸小区(半岛融园二期)的房子,看到房门上贴有几张交费通知单,房里堆放有不少装修材料,但无人干活。“本想装修后再入住,现在只能停工。”徐先生说。

据徐先生介绍,今年9月初,他通过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优居)的业务员介绍,看中了这套房子。当时中介对他说,这套房子之前的物业费和水电费已结清。

9月6日,经中介介绍,徐先生和房东梁某签下了租期为10年的租房合同。签好合同后,徐先生把1600元中介费交给中介,但没签有承诺服务内容的书面合同,中介机构只给梁先生出具了一张“收到1600元佣金”的收款收据。

随后,徐先生按要求一次性将一个季度租金9600元和押金5000元转至梁某指定的银行账号。

徐先生之后请人来装修房子。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房子大门经常被更换锁芯,屋内沙发等值钱家具也被搬空了。


调查:所租房子问题多多

在遇到一连串蹊跷事后,徐先生起了疑心,四处打听得知,原来这套房子已被梁某先后抵押给两个债主,更换锁芯和搬走房内值钱东西的均为债主所为。雪上加霜的是,这时,房子出现停水停电的情况。徐先生到小区物业一打听,物业告诉他,这套房子已欠下近1.7万元物业费和水电费。

徐先生还了解到,今年3月份,有一租户也曾跟梁某签订了租房合同,租期也是10年。但这套房子因逾期未还房贷,已被法院查封。

此后,徐先生多次跟梁某交涉,梁某一直推脱不解决。

1日上午11时许,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徐先生所租的这套房子,从2014年11月开始,房主就没有交物业费和水电费了。

徐先生认为,中介公司没有跟他说清楚这套房子有问题,才导致他租到“问题”房,中介对此应负有责任。

当天上午11时40分,记者随徐先生来到中介公司门店。一名吴姓男经理称,徐先生反映的问题,他已向总部反映,徐先生可以走正常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对记者的采访,吴经理拒绝回答。

当天下午3时10分,记者拨通了房东梁某电话,问为何将“问题”房出租给徐先生。梁某称:“人家愿意。”当记者追问他能否将租金和押金退给徐先生时,梁某称“明天再说”,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交纳中介费前要核实服务内容

市民在租房租到“问题房”时如何维权?中介是否应负责任?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林律师表示,徐先生与梁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梁某应当向徐先生交付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如梁某不能履行合同,徐先生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

对于徐先生和中介机构之间的问题,林林律师认为,徐先生跟中介之间形成的是居间关系,如果没有书面承诺服务内容,则是提供签约机会的服务,则中介并不承担合同履行的保障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如何防范类似风险?林林律师支招,市民通过中介租房买房,应当在交纳中介费前,与中介机构核实服务包含哪些内容。同时,在进行房屋权利交易时,应当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配套设施、现在的居住情况、物业水电费结算情况等,避免出现大额逾期债务,影响房屋使用情况。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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