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河等14名Y国人,欲非法入境务工而偷越国境,到南宁一宾馆入住,被民警查获。10月31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以偷越国境罪,判处陈某河等14人有期徒刑8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驱逐出境。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陈某河等13人都是Y国某村庄的村民,计划偷渡至中国务工。今年3月14日晚,陈某河等13人集中后出发。第二天,他们从Y国一口岸附近乘坐竹筏偷渡入境我国。当日16时许,陈某河等13人在南宁一家宾馆被警方查获。
另一名被告人刘某友则已是两次非法入境:2017年12月3日,刘某友因非法入境被大新县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遣送出境后,今年3月26日,刘某友再次非法入境被抓获。
主审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仅兴宁区法院就审理了六七起类似偷越国境的案件,涉及的被告人基本都是Y国籍,都计划非法入境务工。据被告人透露,他们因认为通过正常途径办理务工手续麻烦,所以选择偷越国境。法官同时提醒,用工单位雇佣非法入境人员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相关企业也会被公安机关追责。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李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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