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容县某超市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称“消费满38元即有机会抽中宝马小车一辆”,结果该大奖被一名两岁半的男童抽中。就在众人羡慕不已的时候,当地工商部门对商家的行为介入调查,因为该抽奖活动最高奖的金额已超过5万元,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家人抱着抽中宝马车的男童。视频截图
缘起
商店搞活动,男童抽中“宝马”
近日,网上热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传来一阵画外音,“两岁半的小朋友,抽中‘宝马’”。画面中的小男孩并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表情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身旁奶奶模样的人在给家人打电话,似乎在告诉家里人这一喜讯。
事后,记者了解到,视频拍摄于12月16日晚上,地点在容县河南大道上的一家商店。当时,该商店正在搞周年大庆活动,称顾客购物满38元,可获得刮刮乐抽奖券一张,有机会抽中宝马小轿车。
据当地一名陈姓市民介绍,商店为了聚集人气,除了抽奖活动外,还开展多种商品特价促销活动,引来了许多市民前来购物。“小孩抽中‘宝马’的事情,网上传得很快,现在县里面很多人都知道。”
转折
商家涉嫌违法,已被工商调查
据了解,商家送出的小车是宝马118i,相关汽车网站报价16.78万~31.78万。除此之外,奖品还有电动车和黄金手链等。据商家的微信公众号介绍,此次活动准备了价值100万元的礼品。
就在容县市民对商家的大手笔议论纷纷的时候,容县工商部门突然对该抽奖活动进行调查。这是因为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在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时,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12月24日,记者致电当地工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其中细节。“等到案件调查结束,我们会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处理结果。”
调查
商家不愿回应,知情者称有顾虑
记者了解到,涉事商家名为容县至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至佳商贸),名下经营着多家百货商店和超市,上述提及的商店是该公司的一家分店。
对于工商部门的调查,至佳商贸如何解释?记者多次拨打至佳商贸网上公布的办公室电话,但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辗转拿到涉事商店管理人员的微信号,在向对方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对方不愿交流。而其他分店在谈及这一话题时,均表示不知情。
当地一名媒体工作者表示,事情刚曝光之前,商家曾接受当地几家媒体的采访,自称抽奖活动得到很多市民支持,“但随着事情不断发酵,商家有所顾虑,已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
释疑
这辆宝马车,会不会被收回
据商家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车辆已被男童的家属开走。而根据抽奖规则,得奖者须自行办理入户手续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许多网友提出疑问,虽然车辆已被得奖者开走,但是商家已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假如部门认定商家行为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车辆或者其他奖品是否会被收回?”
对于网友的疑问,容县工商局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案件还没有结案,目前不好下定论,“法律规定有奖销售不得存在的行为有三条,其中第二条是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带有欺骗性。仅以我个人的理解,此次事件中,假如商家的抽奖活动没有欺骗性,只是违反了最高奖的金额5万元。那么,在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善意取得’,中奖者是善意取得的,我个人认为商家不应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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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有奖销售的条款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吕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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