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就南宁市石埠路某住宅小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原告与被告方正式签订调解笔录,119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12月26日下午,高新法庭相关人员向南国早报记者介绍,今年11月初,由于所购买的房屋没有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南宁市石埠路某住宅小区的业主将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延迟办证违约金。这起纠纷案件量较大,共计119件。“目前,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办得,但比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了200多天至400多天不等”。
据介绍,法庭在审查中发现原告和被告间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开发商称,之所以延期办证,并不全是他们的原因,还有其他一些难以抗拒的因素。业主对此理由表示理解。
12月25日下午,众业主与开发商最终达成和解,开发商同意向每户业主赔偿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违约金,并在签订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赔偿到位。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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