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行动开展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6个专项行动。
据了解,攻坚目标要实现深化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通过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实现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消除春节期间的重度污染天气,污染天数同比大幅减少。
1月1日至4月10日期间,重点将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天气应急联动6个专项行动。
如:春节期间,要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柳州市、梧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玉林市、来宾市、崇左市要达到70%以上。
为此,自治区将严格考核问责。建立问责预警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地区进行问责预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缓慢、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地区,自治区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佘鸿雁
编辑|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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