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两类高技能人才给予社会保险补助。
根据两部门出台的《南宁市新增技师高级技师社会保险补助实施细则》,这两类人才,一类是2018年7月31日从市外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引进时持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类是本市高技能人才,于2018年7月31日起获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两类人才属南宁市新增技师、高级技师,获得技师证书、高级技师证的,分别按照本人在南宁市缴纳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的50%和60%给予补助,一连补3年。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刘冬莲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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