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很多市民的早餐离不开美味的油条,然而南宁4名不良商家为赚钱竟对油条下手,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这4名经营者均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抓获归案。
9月21日上午,因“问题油条”引发的南宁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审查
4名经营者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从2017年8月起,李某、高某某等4名商家为让油条外观更好看、口感更佳,先后干起了“美化”油条的勾当,他们往油条原料中过量添加香甜泡打粉、硫酸铝铵(又称铵明矾)等食品添加剂。经检验,4人生产的油条中铝残留量均严重超标。
截至案发时,被告人李某销售过量添加香甜泡打粉的油条金额共计9000元;被告人高某某销售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的油条金额共计450元;被告人黄某某销售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的油条金额共计9000元;被告人莫某某销售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的油条金额共计2.1万元。
被告人出席庭审
庭审
4名被告人均认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认为,李某、高某某等4名被告人的行为已危及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4名被告人分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请求法院判4人分别支付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李某和黄某某分别为9万元,高某某为4500元,莫某某为21万元,并在南宁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在庭审中,青秀区检察院王运华检察长表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对不少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当天,被告人李某已认罪认罚,其亲属代其足额支付赔偿金;被告人高某某认罪认罚;被告人黄某某及莫某某均认罪。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 |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 通讯员 李杰欣 邓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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