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是一名“老赖”,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动车。为此,陈东购买他人身份证并用来购买车票,结果刚进车站就被民警抓了。日前,陈东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月12日,陈东冒用他人身份证,在梧州南站购票乘车,因人、票、证不一致,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原来,陈东因拖欠债务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购买动车票。由于要经常坐动车出行,陈东绞尽脑汁后心生一计,花了200元在网上购买一张他人的身份证。他没想到的是,这张身份证的“主人”身份信息显示为死亡注销。因此,当他刷身份证进站时,立即露出了端倪。日前,铁路警方依法对陈东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一年来,南宁铁路公安处共查处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案件17起,处罚18人,其中,拘留7人、罚款11人。警方提示,购买火车票一定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转借或出售,防止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值班编辑|欧阳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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