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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南宁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要受罚?听听部门怎么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联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起“骑行安全·‘头’等大事”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后,骑电动自行车时该不该佩戴头盔的问题引发各界关注。今后,在南宁市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是否真要受罚,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哪些变化,成了市民颇为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南宁市已起草《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提请南宁市政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其中就有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的规定。条例的起草是出于何种考虑?审议过程中,又有哪些观点碰撞?

法规:地方立法或出台,电动车治理将有法可依

据统计,到2019年,南宁市区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量已超过300万辆,与市区人口数相比,平均不到两名南宁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

对于佩戴安全头盔这一问题,我国法律对摩托车有强制要求,但针对电动自行车却没有出台相关规定。伴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加,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死亡人数也在逐渐增多(点击查看详情)。南宁这座“骑在电动车上的城市”,亟待出台地方法规进行规范。

2017年下半年,《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起草,几经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已提请南宁市政府、市人大进行审议,征求意见稿中就有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的规定,今后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在管理上,有望更严格、更细化。

部门:戴头盔能减少伤害,是法规起草者的初衷

据了解,南宁市公安交管部门在起草关于电动自行车驾乘员使用头盔的这项内容时,对于其中的利弊,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调研。3月20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采访了参与起草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介绍,开始起草条例是在2017年下半年,当时,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动车新国标)尚未公布。南宁市交警部门法制人员根据南宁市的实际交通情况进行内容起草。

江山表示,电动自行车事故有逐年攀升的趋势,通过立法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员佩戴头盔,使伤亡人数下降,这是管理部门的初衷。但是起草该条款,要考量的因素很多。

比如,担心会给市民增加负担。经过调研发现,市面上安全头盔的价格,从十多元到几千元不等。从南宁市的经济收入和消费水平来说,普通驾驶员购买一顶头盔,是可以接受的。而对于少数低收入贫困群众来说,可能会增加一点负担,但这一负担对生活影响不是很明显。由此,调研结果决定,将“所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均要佩戴安全头盔”纳入起草条款之中。

观点:强制戴头盔,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按照立法程序,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4月提请市政府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分别向专家和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针对电动车使用安全头盔的问题,专家们有不同观点,而碰撞的结果让条例修改趋向科学化、合理化。

一些专家认为,从安全方面考虑,佩戴头盔的确能在避免和防范事故风险方面减少伤害。虽然国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但也没有禁止,由于地方的差异化和环境的复杂化,地方法规仍留有立法调整的空间。从南宁市的实际情况考虑,有使用安全头盔的必要。

对于“是强制还是倡导戴头盔”这一问题,有人提出,南宁市有数百万辆电动车,涉及这类车辆的事故占比率相对不是很高,为了一些小概率事件,让数百万人去承担这个后果是否妥当。加上南宁天气较为闷热,高温时间较长,佩戴头盔舒适感差,这也是一部分人反对强制戴头盔的理由之一。

另外,据了解,国家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电动车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较大调整。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各地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也将作出相应调整,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管理都将面临一次新的洗牌。

江山表示,电动车新国标落地后,对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已经有明确规定。符合要求的车辆的车速降低了,因此,发生事故的伤害也将大大减轻。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即将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关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使用头盔”这一问题,在去年12月28日公布的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了修改,调整为“过渡期内驾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目前,该条例征求意见稿仍在审议阶段,待三审结束并报备自治区人大通过,正式公布才能生效。

他山之石 

据了解,海南省海口市在整治电动车过程中出台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罚款40元。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海口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严格查处、顶格处罚措施。起初,当地以宣传教育为主,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只要将自己的违规行为发到朋友圈,承认错误后集满20个赞就可放行。新规定出台后,驾驶员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风险明显降低。

据了解,同样采取类似措施的还有贵州贵阳、浙江温州、衢州等地。在温州,针对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规行为,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民警上路发放电动车专项整治宣传提示单,实行“逐车张贴”,及时告知骑行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将对未备案电动车实施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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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艳群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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