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男子黄某滔找人帮代刷“流水”,结果骗走对方20万元。近日,他因诈骗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事情还要从2012年6月说起。当时,黄某滔找到南市某银联担保公司,表示想找人帮忙做一笔银行流水,以方便贷款。该公司工作人员小锋(化名)与黄某滔交谈后,商定手续费为1000元。后来,黄某滔交给小锋1000元手续费及一张银行卡和U盾,并告知银行卡密码。
小锋找到朋友宁某,将这单“代刷流水”的生意以500元的价格转给他,同时把黄某滔的银行卡、U盾及银行卡密码交给宁某。
当年7月25日,宁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将25万元转入黄某滔的银行卡。然而,刚转完钱,他就发现此卡已被取消网银转账功能。宁某感到不妙,立即用此卡消费了5万元,并赶到附近的银行网点取款,发现银行卡密码已被修改。随后,该卡上剩余的20万元被人分4次转走。
事发后,黄某滔潜逃,被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去年12月,他在广州被警方抓获归案。
黄某滔究竟是如何得手的?原来,他把银行卡交给小锋后,马上到银行补办了一张新卡,新卡和原来的卡是同一个账号。当宁某转账后,他马上将卡中剩余的20万元转走。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罗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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