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新通告”)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根据南宁市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条件、通行流量的实际情况、限行区域的特点及限行车辆类型的不同,将绕城环道内的限行道路及限行时段划分为一类至五类通行权限。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在限制区域内通行的货运及公路客运车辆,必须办理区域通行证,方可按照规定在限行道路及时间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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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告”对南宁市原有的道路车辆限行区域通行权限划分管理措施作了调整。5月1日起,南宁市交警部门将同步启用新版《南宁市城市道路区域通行证明》(以下简称“区域通行证”)申办系统,统一使用电子区域通行证,纸质版通行证不再使用。
建筑垃圾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混凝土预伴运输车、城市吸污作业车(以下简称“特殊行业车辆”)在南宁市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城市道路每日0:00~24:00限行,针对这类车辆的通行证需要线下办理。该条也同时适用轻型、中型自卸车通行绕城环道内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前,车辆需通过正常年检,并将交通违法记录处理完毕。另外,因为重大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违法等行为被列为“黑名单”的申请人或车辆将无法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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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艳群 通讯员 黄涛涛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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