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贵港交警遇到一名对自己车子下狠手的驾驶人,一言不合就抡起防盗锁砸车。
天气很热,这火气也该降降了!
6月27日傍晚,民警在358国道旁的某小区十字交叉路口布警设卡,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执勤民警拦停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名男子情绪激动,不但不配合执法,还从摩托车的挡泥板筒中掏出车辆防盗锁,向摩托车的车头、后视镜和油箱处砸去。致使摩托车的转速表盘、后视镜被砸坏,油箱也有多处凹陷。
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口头警告,却遭男子无视,在砸完车后,男子一边激动喊着“车我不要了,你们拉走吧”,一边试图离开现场,逃避执法。因男子始终不配合民警的执法检查,最后,多名执勤民警对该男子实施强制带离措施。
经查,该男子姓覃,持准驾车型为C1D的驾驶证。据覃某交代,当天上班时,他遭到了老板的训斥,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交警查车,自知驾驶证未带,车辆无牌,肯定被处罚。一时间控制不住情绪,才有了“疯狂砸车”的荒唐举动。
当晚,民警对覃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覃某处以暂扣摩托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6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驾车上路,应当遵守交规,在遇到交警部门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有义务配合交通民警的现场执法,而不能因为自己受了“委屈”就迁怒于周边的人或事物,以“砸车”的暴力方式是不能逃避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望广大驾驶人吸取教训,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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