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进展。
根据2014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4.5%,2013-2020年累计促进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规划实施以来,全区各部门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2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1.72%,2013-2018年累计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521万人。
▲南宁五象新区新貌。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苏华摄
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已全部出台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基本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户口迁移推行网上审批,免费办理。2018年,全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超过80%。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2017年的人均50元提高到2018年的55元。
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可根据相关条件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无政策障碍。农业转移人口住进城落户农民符合条件的可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限价普通商品房。
北部湾经济区通信、旅游、社保同城化,口岸通关一体化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桂中城镇群、西江干流城镇群、桂贺旅游城镇带、广西沿边城镇带有序推进。
城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区9个城市实现交通一卡通。全区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6%以上,县城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8%,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60%,城镇燃气普及率达93%。
下一步,全区将继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进一步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分批次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推进城市建设补短板和转方式,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镇吸引力和承载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政策亮点
零门槛落户
一是急需引进的人才可自主在全区14个区市的城镇择地落户。二是机关、企业、社区可按需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广西落户暂时无就业单位或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包括其随迁的配偶和子女落户提供便利。三是高层次人才申领居住证不受居住满半年限制,登记后即可办证,并一律当场办结。需要邮寄证件的,自治区公安厅免费邮寄给个人。四是区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审批、流转、“一站式”办结。全区公安机关开通办理人才落户绿色通道,随到随办,高效便捷的服务。
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凭居住证、户口本、住所证明、务工证明4项证明就可以申请在流入地入学。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确定入读学校。教育资源不足、学位紧张的地方,可以通过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农村孩子到城市读书,生均公用经费直接划拨到城市学校,解决了城市学校不愿接收农村学生的问题。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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