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北海纪委监委通报两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北海市公安局两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公职,两人都是在该市铁山港区任职期间违纪违法。
北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铁山港大队原大队长李春宁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问题
北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第四大队原副大队长黄家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黄家华在担任北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铁山港综合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在涉黑涉恶案件处理上请托说情,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数额巨大,已涉嫌构成受贿罪。此外,黄家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6月,黄家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7月,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北海警方清理门户处理68人
近日,北海市纪检监察网发布一篇来源北海市公安局的《直面问题 塑形铸神净化政治生态》的文章,文章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海市公安局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彻查“警伞”“慵伞”,坚决清理门户。截止目前,该局共处理公职人员68人,其中充当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伞”20人。
文章称,今年3月,北海市公安局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围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纵容包庇等问题,对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拉网式倒查内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既挖“烂树”、又治“病根”,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共核查案件19起、问题线索47条,移交处置21人,释放出“破网打伞”的强烈信号。
文章还提到,今年上半年,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聚焦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关键少数,采取集体谈话、个别约谈等方式,对部分市管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基层科所队等进行提醒约谈230余人次,督促5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退缴违纪款10万元,达到了有“病”早救治、无“病”强筋骨的良好效果。
此外,广西纪检监察网还发布了以上最新通报。
编辑 | 陈程 实习生 陈楚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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